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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凤城市公安局
近期,凤城市公安局重点加强对多发侵财、民生领域案件的打击力度,破获多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。
6月30日19时许,凤城市公安局鸡冠山派出所接赵某报案:他停放在鸡冠山镇中街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。半小时后,王某又报案称在鸡冠山火车站附近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被盗。
经了解,赵某是15时许因电动自行车电量不足把车临时停在路边的,但已经锁好。王某则是19时许停车到亲属家取东西,没一会回来就发现车辆丢失。
凤城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刑侦大队、鸡冠山派出所、凤山派出所警力组成专案组,兵分两路开展工作。一边现场走访取证,一边通过公共视频查找。
调取查看5小时视频后,民警发现丢失的两辆电动自行车是两名男子一起推走的,迅速锁定其中一名男子,循线追踪,确定了其居住地。7月3日,民警在凤城市凤山街道艾家堡子村将许某(男,河北省唐山市人)、赵某(男,辽宁省岫岩县人)抓获,并当场起获了被盗的2辆电动自行车和被盗电瓶10块。
经审讯,嫌疑人许某、赵某(均有盗窃前科)交代了2023年5月份至今,在凤凰城街道、凤山街道、边门镇、鸡冠山镇、刘家河镇、宝山镇先后实施16起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。随后,涉嫌收赃的史某(凤城市头台子村人)也被抓获。
现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民警在此提示广大群众,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有视频监控的区域,不要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,离开时切记锁好车辆。一旦发现车辆被盗,及时拨打110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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